
今天香港迎來新一屆區議會選舉,也許是香港有史以來最關鍵的區議會選舉。當我們一票在手,真係應該珍惜,因為從來「票非必然」。
仲記得今年三月印度大選?九億選民在全國29個邦和7個聯邦屬地投票,不少都需要攀山涉水。
選民面對喜馬拉雅山區的崇山峻嶺、浩瀚的平原、沙漠地帶和各地的林區,還有延連印度洋的濱海區域,部分要帶備氧氣罐、睡袋和食物,騎駱駝大象、坐船坐火車、走路甚至要坐直升機和包機,都是為了要盡公民責任,發揮手中一票的力量。



一路拆彈 一路投票
有些區域,市民更要面對武裝威脅和部落衝突。當局甚至要在投票日在通往票站的公路上掃雷,地雷是左派武裝游擊隊埋的。
反觀香港,你只需踢對人字拖甚至著睡衣,就能輕鬆前往最近的票站投票,面對區區長龍濕濕碎啦,你仲好意思懶咩?
此際,就讓我們回顧一下選舉的歷史,以及無票投人士爭取權利的血淚史。
紀錄中最早的投票制度,是公元前6世紀的古希臘雅典,當時市民投票決定要驅逐哪個市民,把他們DQ出雅典。
1776年7月4號,北美13個殖民地通過《獨立宣言》,成為今日的美國。建國初期,不僅婦女沒有投票權,很多男人也無權投票,最初只有那些自由人和有財產的男人可以當選舉代表,然後再由這些代表制定國家法律。根據從英國普通法演變而來的州法律,婦女婚後沒有財產,財產屬於丈夫。
但不是男人就可以投票。多個州分實施種族隔離政策,令多數黑人沒法登記成為選民,變相剝奪他們的投票權。1920年8月26號,第19條修正案終於寫入美國憲法,美國婦女終於正式有了投票權。
日本女人1946年有投票權
日本女人本來也沒有投票權,但隨着關東大地震及二戰,女性展現團結力量,她們自主的聲音日漸強大。受美國施壓下,日本也於1946 年正式給女性有投票權。
台灣也曾面對過黑暗投票時代,曾發生無數次千奇百怪的賄選買票、造馬事件,包括以為鬧劇先出現的場景,投到一半停電黑人物開始動手腳、更換票箱,甚至發生過點票時發現比投票人數多出700多張票的詭異情況。1977年甚至發生「中壢事件」,警方開槍打死2名學生死亡。
當年國民黨在桃園縣長選舉投票過程中造馬,引起中壢市市民憤怒,群眾包圍桃園縣警察局中壢分局、搗毀並放火燒毀警察局、警方發射催淚彈及開槍,打死兩名青年。桃園縣投票所全部重新開票,每張票都規規矩矩亮票、唱票。最後許信良以22萬票對13萬票當選桃園縣長,事件才平息。
源遠流長的不公平與奴隸制度,在人類歷史上寫下最黑暗的一頁。前人或者相信世上有人「天生為奴」;但經多年的爭取,今日應該只有「自願為奴」的人。飽食催淚彈的香港人已經覺醒,香港未來在你手中,你投咗票未?
撰文:馬如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