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3年了。這一生也在進取;這分鐘,卻掛念誰?時間有時模糊,模糊得像戲院散場後的光影;有時又清晰,清晰得像每年四月一日,總有人輕輕哼起那幾句熟悉的旋律。
「垂下眼睛熄了燈,回望這一段人生。」關於離別,他早就唱過;只是沒人想到,那年的愚人節,他真的把燈熄得那樣決絕。
如果他在,今年70歲了。
有些人活着像死了,他離開卻像一直活着。小時候在收音機聽到《Monica》,覺得這人唱得真夠放;後來看《英雄本色》,才發現他演戲比唱歌更豁然;再後來,聽懂了《左右手》,看懂了《霸王別姬》,才明白那個在舞台上穿高跟鞋、在銀幕上扮花旦的人,其實比誰都活得坦蕩認真。
認真地美、認真地活、認真地愛。認真到把自己燒成灰燼。
有人說他生不逢時,其實不然。他生在最需要他的時代——八十年代的繁華、九十年代的迷惘、千禧年的失落,他都用歌聲和影像一一記錄。《這些年來》唱愛情;《我》唱自己;《路過蜻蜓》唱過客;《玻璃之情》唱脆弱。每一首都是一面鏡子,照出我們各自的心事。
香港從來不缺明星,但像他這樣,別無分店。他不只在台上唱,還在台下活。活成一個不願妥協的模樣,活成一個忠於自己的姿態。
「我就是我,是顏色不一樣的煙火。」他用一生去印證,在世俗眼光裡,如何抬頭挺胸。最後,選擇了另一種自由。「從前是天真不冷靜,愛自由或忘形。」
這些年,香港劇變。中環的風依然吹,維港的燈依然亮。但那個在紅館舞台上、穿着紅色高跟鞋的男人,成為回憶。「春天該很好,你若尚在場。」偶爾在街頭聽到他的歌,會忽然怔住,彷彿他從未離開,只是換了地方,繼續活。
《東邪西毒》裡有句:「當你不能夠再擁有的時候,你唯一可以做的,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記。」這23年來,我們一直在做這件事。不忘他在舞台上鞠躬的身影,不忘他在銀幕上流淚的瞬間,不忘他說過的那些話,唱過的那些歌。
「活在你心內,分開也像同渡過。」他離開,卻散落四周。在風裡,在光裡,在每一個四月的微涼空氣裡。
「風再起時,默默地這心不再計較與奔馳。」風再起時,他始終在。
撰文:馬如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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